对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住建厅等15各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主要内容如下:
1、对列入“黑名单”企业加大检查频次。
2、对“黑名单”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
3、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三年,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4、在惩戒管理期间,发现严重失信行为的,一律不予移出,并按规定上限延长。
5、支持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惩戒。
从这份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企业严重失信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尤其是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更是严惩不贷。除了上面联合惩戒的内容,解忧小编还总结了下面这些,快来看看。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后果
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有的小伙伴会问,如果企业进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处受限,什么都干不成,该怎么办?
据解忧建筑网小编所知,并没有什么好的方法的,只能等待收录的黑名单时间过去。要么就是注销企业。注销完成后,就不会再受到相关的联合惩戒。一般企业应该都不会这么做。
综上,企业失信的后果很严重,企业失信不可为。建议各企业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企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