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快速调查制度》)工作要求,保障调查统计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快速调查工作。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快速调查,及时掌握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是分析建筑业发展态势,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对企业报送工作的督促和管理,确保本地区快速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工作要求,按时上报本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二、严格调查内容要求。我省取得建筑业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快速调查制度》要求,各企业实事求是准确填报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表 ; 填报数据指当年月累计数据,如 2 月数据指 1 月至 2 月累计数据,其它月份依次类推。
快速调查表由企业在网上直接完成填报,相关企业应在每月 22 日前报送上月数据(节假日不顺延),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 http://jst.sc.gov.cn ) ,“ 业务系统 ”→“ 建筑业企业月度快速调查系统 ” ,认真填报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数据和其他统计数据。
三、加强组织实施。依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快速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组成部分,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特级、一级资质企业的快速调查工作,并督促企业按时准确上报。对于新纳入快速调查范围的企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认真填报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要进一步核实纳入企业名单,做好统计报表填报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数据按时准确上报。要指导新纳入企业在初次登录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做好保密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加强对月度快速调查的督促指导,对迟报、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情节严重的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 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 的通知》(川建建发〔 2018 〕 1 号)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各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要确定负责《快速调查制度》工作的具体统计人员。
为保护建筑业企业商业秘密,报送系统对特级、一级企业所填报数据,均进行了安全技术处理。建筑业企业之间无法横向查询。同时请企业在初次登录后立即修改初始密码。统计填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建管处联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 年 3 月 5 日
(联系人:凌涛 联系电话: 85568348 )